1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工程领域的相关规定;
2、负责制定学院修缮管理规章和学院年度修缮计划;
3、完成各项工程的预算编制及结算预审工作;
4、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维修工程的过程管理;
5、负责修缮资料台账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;
6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;
负责人:陈武
办公电话:0351 -2886910 28869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