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从2021年7月起,我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公务员补助已按照山西省医保中心核定的2021年医保缴费新基数执行。并在2021年7月工资发放时对2021年1月-6月的医保个人补缴部分[(现缴费基数-原缴费基数)×2%×6]进行补收。
望周知。
后勤管理处医保办
2021年7月12日